王某某在A公司工作了3年多,平均月工资5500元。2021年6月,王某某口头通知A公司要离职,第二天就没有来上班了,A公司也没有联系王某某来办理离职手续。5个月后的一天,A公司收到劳动仲裁的通知,王某某把A公司给告了,理由是过去的5个月A公司没有给他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要求A公司补发这5个月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4.6万余元。A公司一下就蒙圈了,明明是王某某自己不来了,这怎么还搞出了好几万的赔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经营实践,提醒企业在员工离职时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员工辞职需要给予单位一定的通知期:试用期是3天,试用期过后是30天。员工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有权仲裁员工赔偿损失,但是不能克扣工资。
二、员工离职时要做好工作的交接,避免离职后工作衔接不畅。
三、员工离职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签订离职承诺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四、及时对社保账户进行减员。
五、及时通知来往单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