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职场,“跳槽”是极为正常的事,辞职理由千千万,但东道这里要劝大家“谨慎对待”,务必要想清楚,为什么呢?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一旦提出辞职申请,可以反悔吗?
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则民事判决书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苏州渣打银行的一名员工因客户问题,与直属领导发生争吵,后因冲动提出辞职。没多久,该员工后悔了想撤销申请,却遭到了公司方面的拒绝。于是,该员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薪,索赔30多万。
后来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应向该员工赔偿近18万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而最近二审判决下来了:撤销一审判决结果,驳回了该员工的诉讼请求。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方振于2008年10月8日正式入职苏州渣打银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8年10月8日生效。
纠纷发生当晚,也就是2019年1月11日的晚上,方振与其直系经理因为客户问题发生分歧导致双方争吵。
三天后,方振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其直系经理赵璐发送了离职报告邮件。 2019年1月24日,经过冷静的思考后,其再通过邮件的方式向直系经理发起撤回辞职的申请,在后续的谈话中也多次向领导解释提出辞职的原因。
但这一请求最终还是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绝,并于2月25日,苏州渣打银行向其出具了离职证明。
在方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后,在审理中,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并作出以下判决:
1.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方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9032元;
2. 驳回方振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负担。
随后,对于近18万的赔偿金额,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而二审结果却出现了扭转,二审判决如下:
双方劳动关系因劳动者以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而解除,并不产生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于是,回到前面的问题,提出辞职申请后,可以撤销吗?
回答是可以的。但是在递交辞职申请后,劳动者不享有单方撤销辞职报告或辞职申请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反悔,得到用人单位撤销辞职申请的同意就可以,若不同意就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结语:“换工作”是职场中非常正常的事情,但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便公司同意撤销你的辞职申请,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不复从前,甚至影响到接下来与同事、领导的相处,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