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收到一位网友的邀请。
从某行离职,提出辞职至今一个月了,找领导五六次,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天甚至让我以后预约才能找他,大家离职都这么困难嘛?
离职困难这事,经常有网友问笔者这个问题,就借这篇文章给大家普及一下。离职,遇到主管、HR故意刁难的同学,请大家保留今天这篇文章。
离职不需要哀求、申请,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笔者教你如何直接通知你的领导跟HR。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领导,HR同仁:
xxxx年xx月xx本人加入xx公司任职xx,劳动合同期限现(xxxx/xx/xx)因个人发展理念与公司不符,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与提出与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函告。
本邮件/通知视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约事宜告知之义务递成功即视同送达,本邮件/通知同时抄送本人私有邮箱以作存照(or留副本以作存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本人工作交接期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如贵司有需要,可协商缩短),冀贵单位知悉并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交接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交接期内,本人的工作重心将以交接为主,不再参与公司研发/团队招募/管理等相关工作。本人将按贵单位OA流程提起离职审批,但交接期及贵单位所需履行义务不受贵单位审批流程影响。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除非签订书面协议,此邮件中包含的信息为特许和保密信息,只能用于xx收件人。如果您误收到此邮件,请联系发件人并删除此邮件。特此通知您,本人合同通知严禁传播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