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新的一年大家对工作都有什么规划?年底年初又将迎来离职潮,辞职之前,这些法律规定一定要了解!
首先是辞职的三种情况:
①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②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其次就是部分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就后悔了,可以挽回局面吗?
那么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撤回针对的是尚未生效的法律行为,撤销则是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
因此,劳动者辞职的法律行为在末生效之前是可以撤回的,但非经法定事由是不能撤销的。撤回是可以的,但要在到达之前撤回,一旦到达即生效,撤销的话就要看对方的脸色了,除非对方同意撤销,否则难度极大。
为避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这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真的辞职成功,重新找到新工作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有所注意,毕竟一入职场深似海。在此中国维权温馨提醒:用人单位要你签署每一个名字,都要先看内容,千万不要以时间紧为由,草草签署。
如果你不确定是否该签字,请咨询法律人士。凡是格式文档要你签字的,你对有异议的条款,可以单独做备注,表明自己持保留意见,或者直接备注,写上本条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