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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交了反悔了』辞职报告简单版本

时间:2023-03-07 08:56: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违法等情形。
  •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些解除劳动合同形式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前提只要协商当事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形成统一的认识,双方落笔签字,答应的条件如期完成,一般而言,不论哪一方事后“反悔”均不太可能成功。

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示的判决书显示。北京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河狸家)因与被上诉人徐xx劳动争议一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河狸家公司上诉理由:

一审法院判决中认为:“河狸家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公司存在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且曾与徐**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为协商”,这一点与事实不符。

徐**于2019年12月11日入职河狸家公司。河狸家公司于2021年1月开始组织架构调整,徐**所负责的岗位撤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河狸家公司与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徐**在本已同意与河狸家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协商过程中又临时反悔,拒绝与河狸家公司签署协商解除协议,所以河狸家公司不得不在2021年2月5日单方解除与徐**的劳动合同。

河狸家公司在一审时提交的河狸家公司负责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与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这一事实:河狸家公司与徐**已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协商,但因徐**拒绝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所以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

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河狸家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也未能举证证明公司存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且曾就与徐**变更劳动合同进行过协商,故河狸家公司与徐**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解除。河狸家公司应当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一审判决:

北京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九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8275元;工资6896元;驳回北京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河狸家公司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采信。对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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