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师阿拉尔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5名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第一师阿拉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975名,从事协助社会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21日至2000年9月2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1日至2000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同等条件特殊岗位人才、退伍军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5.户籍不限。
6.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请详见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明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等症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三、薪酬待遇及福利
辅警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项组成。按照学历层次确定工资薪酬标准。薪酬标准不低于10499.82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实发工资标准不低于5791.33元/月。辅警工作满一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辅警自聘用上岗起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试用期满后工资发放。
用工单位每年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自次年续聘开始,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年度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薪酬按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计发。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招聘程序和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
1.职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27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进行查阅。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通过2018年第一师阿拉尔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8年第一师阿拉尔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18:00-10月16日18:00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10月16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4.相关费用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地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10月25日18: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材料以备查验。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者,须提供有效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根据需要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一师阿拉尔公安”微信公众平台(dys96110)方式公布。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一师阿拉尔公安”微信公众平台(dys96110)方式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师市人社局、师市公安局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考察结果存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上公示5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11、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 0997-4690186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纪委 0997-4690111
本简章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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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克州乌恰县政法系统招聘299名
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简章
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99名编制外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
三、招聘岗位
详见《克州乌恰县2018年政法系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简章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乌恰县在职辅警、公益性岗位人员。
6、在乌恰县公安巡控队员、辅警、公益性岗位被辞退和辞职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乌恰县政府网(http:)、“平安乌恰”、“乌恰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阿汗别克 0908-4621951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55元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所需的《报名表》、《政审表》从乌恰县政府网(http:)进行下载。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政审表》须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的《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6、考评:招聘单位按岗位考评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素质,考评可采取面谈、面试、专业测试、岗位考察等方式进行,经“双向选择”后进入体检环节。
7、调剂:如有职位空缺,符合条件且自愿调剂人员,可调剂至本次招聘范围内的其他岗位。
8、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9、聘用: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后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享受乌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发工资不低于5800元/人/月(含300元/人/月伙食补助),年底按规定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乌恰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退还相关费用;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宜
本《简章》确定的报名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纪检举报电话: 0908-4621219
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