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原创稿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一位网友在领导留言板提出疑问,称自己2017年9月通过考试考录到包头市社区民生志愿者,于2018年10月离职,入职和离职手续齐全,不知是否能将这段工作经历填入档案内部相关表格。
留言截图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说,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中途离岗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留言原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我的问题,我是2017年9月通过考试,考录到咱们包头市的社区民生志愿者,于2018年10月离职,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段工作经历能否填入档案内部相关表格,我的这段工作入职手续,离职手续齐全,但呼伦贝尔市人社局答复说,因自治区社区民生志愿者相关文件中没有我们这种中途退出人员工龄计算,工作经验,基层服务认定等的细则,所以服务期未满不计算服务年限,工龄,现在无法将入职、离职手续放入到档案中,也无法认定我曾经有过一段基层服务经历,希望能够得到解决或者文件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复原文: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的通知》(内人发〔2009〕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197号)文件规定: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中途离岗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