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11月19日《华商报》)
党纪国法,这年头此四字在很多官员脑海中形同虚设。大到正国级,小到村干部,只是将它们挂在嘴皮子上说说,又有几人当真?他们奉行的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认为自己被抓要么是倒霉,那么是得罪人,那么就是权力不够大。
但是陕西的这个马主任,虽然官不大,自说“文化水平低”,但是做的事情却是高大上,符合一个守法守纪的官员形象。别看村干部芝麻绿豆大点的官,但是他的影响却深远得很。因为他直接跟老百姓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笔者老家在农村,自从上任村书记退休之后,村里的选举每次都会出来好几个候选人,每每用钱铺路,你一人一票一千,那我就一千五,此起彼伏络绎不绝。这次是李三上了,下次王五再重卷而来。为何他们愿意将自己的钱掏出来,放进村民的口袋?无他,就是上任村书记赚得钵满盆满脑满肠肥。羊毛出在羊身上,我先自掏点小钱给村民,日后一旦上台,得到的“回报”自然比付出的多得多。这种恶性循环,吃亏的还是村民自个。到最后发现,集体财产越来越少,肥了的全是村干部。所以,我们经常会在报道上读到村官巨贪的新闻。
我们就是需要马主任这种精神,违背了干部规定,但是又必须去做,“那么对不起,我辞职”。多好啊,这年头,这种干部是越来越少了。有多少官员能像马主任这样自律遵纪守法呢?我们能见到的,往往是婚礼照样搞,管他呢,发现了顶多挨个处分就罢了,官照样做。
文/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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