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某村主任为给独子大办婚礼 向辖区街道办书面辞职】
11月17日中午12点半,空中飘着濛濛细雨,但是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却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群众说是村主任是给自己儿子娶亲。
记者现场看到,广场上用钢管彩条布搭着一个硕大的棚子,棚子下面北侧路边,是巨幅喷绘婚纱照片墙。棚子下面是吃酒席的人,现场帮忙传菜的人来回穿梭,忙碌不停。
离酒席现场不远100米处,路边两侧停满了各种大小车辆,上面写着“婚礼停车场”。在停车场四周,停放着百余辆车,除了汉中牌照的车辆,也有外地的的车辆,还有一些车辆的号牌已经被摘掉。
棚子下面的婚宴桌子超过40桌,有参加宴席的宾客说,今天准备了100桌,这已经是第六天请客吃饭了。在棚子旁边一个房间里,一群人捏着一叠叠百元大钞准备上礼金,从礼金簿上登记的数字来看,很多人礼金已经超过千元。对此有村民说,虽然村主任家比较有钱,但作为一位村干部这样做,觉得有点太铺张了。
也有村民表示,村主任这两年来。给村上干了不少好事,他家独子结婚,大家来捧场,也在情理当中。 据城固县莲花街办处介绍,杜家槽村主任马某给儿子办婚礼前20多天,曾到报备过此事。 由于酒席数量严重超标被拒绝,直到10月28日,马某拿着一封辞职信找到街办,要求辞去村主任职务。目前经过街办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已经停止了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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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指出,所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中央纪委张军特别指出,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对于日常生活中纯属礼尚往来,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也要视情况予以处理。这个“情况”就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