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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保管员辞职报告]在工厂上班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2-13 02:14:1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武汉晚报&武汉观(记者刘海锋 实习生周颖 贺芸)

离职半年有余,却意外发现账户遭到冻结,卡里的14万元装修款无法使用不说,还要倒给装修公司违约金。今天,家住黄陂的龚女士谈起这段经历时不禁感叹,当了两年库管员,离职后竟莫名奇妙成了被告,惹上一身麻烦。

库管员离职后账户被冻结14万

2013年年初,龚女士进入黄陂武湖的武汉富士铝材有限公司上班,担任仓库保管员。负责货物数量和质量的把关,并在进出货单上按程序签下自己的名字。去年11月,她辞职到另外一家公司做财务。

据龚女士介绍,今年5月上旬,她无意中发现,工资卡中明明有钱,就是取不出来。到银行柜台查询得知,其账户上分明有6万多元,却显示为负23万多元。经统计,她名下共有14万元现金被冻结。银行方面拿出一纸山东临朐县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表示,他们只是在协助执行法院的“诉讼保全”。6月2日,龚女士收到了该法院的传票及司法文书。

这份(2016)鲁0724民初1451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来,山东临朐一家名叫“越兴塑胶制品”的公司,曾给龚女士就职的“富士铝材”公司供货,后者以28万多元货款没收到为由,一纸诉讼至法院。作为诉讼手段,山东这家公司以两辆小车作为担保,申请将龚女士和“富士铝材”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30万元或相对应价值的财产进行冻结。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期限2年,不动产或其他财产为3年。

记者注意到,在女士收到的《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起诉状》中,在这起合同债务纠纷中,她被列为第一被告,而“富士铝材”作为第二被告。龚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她说采购合同中仅有双方公章,并无法人签字,并同样也没有她的名字。“难道是因为收货时,在供方的收货单上,我代表厂里签过字?”

私人账户用于业务打款或是冻结主因

龚女士说,现在最近正在搞新房装修。因为缺钱还借了朋友几万,现在的情况是,钱上午存进去了,下午就没法取出来了。无端身陷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让她身心疲惫,无心工作。为了申诉,1个多月前,她就向山东法院那边发函,希望取消查封令,但至今没有结果。

今日,记者拨通“武汉富士铝材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电话。该负责人称,厂里和山东那家公司正在打官司,目前因为管辖属地问题,正在向山东方面提出管辖权异议。龚女士原先确实是厂里的仓库保管员,和这事没有什么关系,他可以证明,而且相关证明材料都已经提交给她了,至于其账户为何被冻结,他也不太清楚。

当着记者的面,龚女士的表哥张先生拨通山东临朐县法院负责办案的尹法官。尹表示,之所有查封龚女士的账户,是因为原告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有力证据。那就是“富士铝材”曾用龚女士的私人账户,用于来回业务打款。

尹法官表示,目前该案尚未正式开庭,如龚女士有进一步申诉,可提交材料。对龚女士的上一次的申请复议,法院的答复已经寄出了。

龚女士告诉武汉晚报记者,确实自己曾办理了3张私人卡给公司用,上个月才收回。但自己当时出于好心,不知道会有这样的麻烦。

对此,湖北点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如果龚女士的账户曾用于公司业务打款,那么对方会将该账户视为公司委托的账户,可以将该账户对应的人列入被告。但龚女士这种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不管判决结果如何,她都不用为此承担责任。但查封令只能在判决结果出来后解除,在这期间,她可以采用置换手段,用其他财产将冻结的资金置换出来。

陈律师提醒,员工在任职期间,千万不要将个人账户借给公司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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