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创新共青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社会组织的方式,帮助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多形式组织青少年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为生态贵州、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拟通过政府购买青少年服务模式,开展2022年共青团贵州省委支持青少年低碳环保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方向
以小额资助项目形式,支持贵州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及社团开展生态环保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
承办单位:团省委投身大生态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三、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应为贵州省内关注生态文明教育、绿色低碳生活实践、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生态环保组织及社团,具体为以下两类:
(一)贵州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社团和社会服务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年审合格,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贵州省内各高校的大学生社团或大、中、小学生团体。
在本项目期内,每一个申报主体限申请一个项目。
四、资助方向
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围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的植绿护绿、治污降霾、节能减排、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环保宣教等常态化环保项目。
五、项目时长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30日
六、项目规模
本次支持项目共计10个,每个项目支持1万元。同时,鼓励各社会组织多方筹集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
七、实施流程
1 申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22日17:00时止,有申报意向的组织或社团,在报名截止时间提交《贵州共青团2022年支持青少年低碳环保项目申请表》(附件),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gzgqtslb@163.com。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递交全套资料的,主办方视为放弃参与。
2 评审立项:
2022年4月29日前,邀请相关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召开项目对接交流会,围绕申报主体资格条件、项目填报完整性、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基本要素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通过评审的项目通过团属网站、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发布项目实施公告。
3 实施和监督:
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实施,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自行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团省委社会联络部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情况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6月将开展一次中期答辩评估。同时,采购方将建立项目督导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4 总结评估:
2022年9月,组织召开项目执行总结分享会,参与方对项目执行进行经验总结及分享,各参与方将项目综合报告报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郭 扬
联系电话:0851-8553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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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贵州共青团2022年支持青少年低碳环保项目申请表
2.贵州共青团2022年支持青少年低碳环保项目社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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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 凯
责编:张淼绪
审核:毛 莉
来源:贵州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