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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报为0数据】社保费缓缴期间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减少?

时间:2023-05-07 08:42: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保妹之前向大家介绍了

社保领域十条措施 全力助企纾困解难

今天

保妹详细给您讲一讲

被认定为缓缴单位后

如何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线上办理

01 登录网上经办系统

“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公共平台

开通及登陆方式

小伙伴们可以看一看

“网上经办系统单位登录篇”

02 填写信息申报

进入网上经办系统后,选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职工社会保险欠费补缴申报”模块,填写需减少人员对应信息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缴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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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将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点击“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据核定管理”→“缴费单据生成及撤销”→ 查询到对应单据,点击“推送税务”按钮,单位可自行将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立即缴纳社保费,也可待社保经办机构将缴费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第二日再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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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税务部门将缴费成功信息返回社保经办机构后(一般为3-5个工作日),单位再次登录网经系统,点击“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停保登记”→ “在职人员停保”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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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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