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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多少才能申报】个人献血量累计达4000毫升 可申报全国奉献奖

时间:2023-05-06 11:42: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个人献血量累计达4000毫升 可申报全国奉献奖
发布日期: [2016-04-29] 来源: 丽水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中小】

网友晒出15年献血所得证书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献血办获悉,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个人表彰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申报条件是献血量8000毫升,银奖为6000毫升,铜奖为4000毫升,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符合相关奖项统计时间与血量要求并且均在温州地区同一采供血机构捐献的,由当地献血办公室统一申报;在省外及省内不同地市和县(市、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务必于5月3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献血证原件到当地献血办公室申报,登记咨询电话:0577-55582856(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根据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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