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文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的文件,烟台市“2014-2015年全国无偿献血献血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这次申报的具体标准如下。
1.“无偿献血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包括金奖(无偿献血40次以上)、银奖(无偿献血30次-40次)、铜像(无偿献血20-30次)。计算每200毫升全血1次;每袋机器采集血小板计算一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
2.以前获得金奖的人将重新统计获得金奖后的献血次数,根据新累计的献血次数颁奖。获得银奖、铜像等其他奖项的累计申报高奖、累计部落高奖获得者不会反复颁发奖项。此次申报的献血截止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此后献血次数将包括在下次申报中。
3.全国多个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人都可以累计献血次数。市无偿献血领导层办公室将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举报奖励。在外地献血的献血者,请在2016年4月25日前向市无偿献血领导层办公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无偿献血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