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文经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的文件要求,烟台市“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
本次申报的具体标准有:
1、“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包括金奖(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银奖(无偿献血 30次-40次)、铜奖(无偿献血20-30次)。每200毫升全血算1次;每 1袋机采血小板算1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于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
2、此前获得过金奖的,重新统计获金奖之后的献血次数,根据新累计的献血次数授予奖项;获得银奖、铜奖等其它奖项的可累计申报更高奖项,累计不足更高奖项者不重复发奖。此次申报的献血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献血次数将纳入下一次申报。
3、在全国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都可累计献血次数。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申报奖项。曾在外地献血的献血者,请将身份证复印件、《无偿献血证》复印件,于2016年4月25日前,提交至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往届已提交过的,无需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