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实习生 姚程
10月23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为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秩序,打击偷逃税行为,漯河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交易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据介绍,即日起至11月15日,为纳税人自查自纠阶段。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漯河市区范围内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利用假户籍证明、假婚姻关系状况证明、假房屋查档证明等虚假证明材料偷逃税收的纳税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应主动到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如实报告虚假申报房产交易信息的情况,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纳税人主动向税务稽查部门报告虚假申报房产交易信息情况,并主动自查补缴应纳税款的,不予行政处罚。
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税务稽查部门将依法对房地产交易的纳税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抱有侥幸心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不主动到税务稽查部门如实说明情况,不自觉补缴税款或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专项检查阶段严厉查处,依法追征应纳税款,予以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诚信制度规定,予以联合惩戒,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漯河市税务局也要求漯河市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要严格遵守税法,依法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严禁采取唆使、协助、代办以及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为买房人、卖房人办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手续,偷逃税款,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395-2933005;0395-3132110。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裴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