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滁州市皖东建筑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依据裁定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全额清偿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并向普通债权人支付第一次分配款1000余万元。据悉,截至目前,初次分配款为全省最高。
刘某某等136位债权人与皖东防腐公司系列纠纷案,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其应收工程款,但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全部债务,导致债权人间利益冲突十分激烈,尤其是职工权益难以保障。2018年3月22日,琅琊法院裁定受理皖东防腐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5日裁定宣告皖东防腐公司破产。
1月7日下午,琅琊法院组织召开皖东防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听取了管理人作的补充申报债权审查、债权调整情况报告和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审议和表决了管理人关于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确保广大债权人能够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1月8日,琅琊法院迅速裁定认可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近年来,琅琊法院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发挥审判职能,引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