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老年协会申报依据】两会现场速递|罗海香代表:提高80岁至90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

时间:2023-04-30 17:46: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省人大代表罗海香是贵定县云雾镇摆谷村卫生室的一名村医。由于长期在基层工作,她最为关注的是高龄老人,特别是农村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此次参会,她带来了《关于提高80岁至90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建议》。

“2022年,贵定县有80周岁以上老人4919人,发放的标准为80至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高龄生活补贴600元,90至100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因现行的高龄补贴标准执行已有十余年,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作用发挥不明显。”罗海香说。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有所依更需要得到关注和保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纳入十件民生实事高位推动,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一系列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罗海香认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不仅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等自发组织作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还应该通过提高高龄老人,特别是农村高龄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这一务实举措,来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条件,有效保障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罗海香建议,由省级层面出台高龄补贴政策和标准,80至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高龄生活补贴提高到1200元,90至100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领取高龄生活补贴提高到2400元,不断加强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

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覃淋

编辑 黄军 郭睆秋

二审 李冰

三审 金艾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