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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忘记申报】2023年1月起,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时间:2023-04-29 22:28: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2023年1月是个人养老缴费基数更改、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的集中办理期。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每年7月调整基数,本月无需申报;

❗另外2023年1月有个24大病险哦,不要忘记缴纳;

❗ 待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三项社会保险费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并补缴差额,(和去年一样,养老,失业,工商三险还是涉及到补差额工作。)

❗ 2023年1月起,灵活就业(缴纳两险)的朋友,可以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办理。线下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税务窗口更改。线上是可以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办理。

企业的话,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2023年三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暂按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上下限。

即2023年1月至新年度平均工资公布月,我市企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19149元/月作为上限,以3678元/月作为下限。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6383元/月作为缴纳职工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申报流程

养老保险通过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养老保险模块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失业保险如符合养老失业协同办理条件的,无需单独申报。不符合协同办理条件的,通过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模块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失业)功能单独申报;

工伤保险通过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薪酬及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具体总结看❗那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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