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16日讯 为保障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两不误,烟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梳理出三大类65项有时限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中有56项可网上办、延期办,具体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等30项,(营运性)客、货运车辆年审、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等26项。另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9个事项暂停受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国家、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恢复时间。详细情况公布如下:
烟台市有时限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一览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有办理规定 | 疫情期间有关规定 | 受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营运性)客、货运车辆年审 | 证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办理审验 | 允许延期至疫情结束后45日内 | 市交通运输局 | 赵雷 | 0535-2938309 |
2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 | 证件有效期截止日前提交材料申请换发 | 暂不换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市交通运输局 | 徐涛 | 0535-6692512 |
3 | 《船舶营业运输证》到期换证 | 证件有效期截止日前提交材料申请换发 | 暂不换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市交通运输局 | 徐涛 | 0535-6692512 |
4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 | 证件有效期截止日前提交材料申请换发 | 暂不换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市交通运输局 | 徐涛 | 0535-6692512 |
5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 | 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 | 全程网办,申报网站: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 市住建局 | 徐园园 | 0535-6230302 |
6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 | 注册有效期届满3个月内 |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选修课实行网上学习。对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其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暂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视疫情情况再作调整) | 市住建局 | 高静 | 0535-6604538 |
7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 | 企业网上提交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原件核验可邮寄或视频核验,网络申报系统: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 市住建局 | 张百悦 | 0535-6600758 |
8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 | 市住建局 | 李臻 | 0535-6631629 | |
9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专业承包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 | 市住建局 | 杜绍红 | 0535-6631608 | |
10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证书延期 | 证件到期前 | 企业网上提交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原件核验可邮寄或视频核验,网络申报系统: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 市住建局 | 陈雯 | 0535-6631629 |
11 |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 | 市住建局 | 张伟 | 0535-6631665 | |
1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丙级、事务所)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 | 市住建局 | 杜绍红 | 0535-6631608 | |
13 | 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丙级)企业资质证书延期 | 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 | 市住建局 | 高静 | 0535-6604538 | |
14 | 矿产资源勘查审批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勘查许可证到期前30天提交延续登记申请 |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书面材料可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拟采取县市区局窗口邮寄、电子邮件收件或依托政务服务网网上受理后发送市局,市局进行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并通过免费邮寄方式发放结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王前程 宋海东 | 0535-6236295 0535-6711879 |
15 |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 | 2月4日~2月17日 | 延期,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王松 | 0535-6291875 |
16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 | 2月10日~2月23日 | 延长1个月,即由原来的2月10日~2月23日调整为2月10日~3月25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王松 | 0535-6291875 |
17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证件到期前三个月内办理 |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明字〔2020〕第13号)文件通知可延期至疫情后办理 |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王涛 | 0535-6711091 |
18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明字〔2020〕第13号)文件通知可延期至疫情后办理 |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王涛 | 0535-6711091 |
19 | 国内渔业船舶证书检验发证 | 年度检验:证书有效期前后三个月内办理;换证检验、期间检验:证件到期前三个月内办理 | 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海船舶函〔2020〕111号)文件通知可延期至疫情后办理 |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王涛 | 0535-6711091 |
20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年审本年度即可,换证需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办理 |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明字〔2020〕第13号)文件通知可延期至疫情后办理 |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王涛 | 0535-6711091 |
21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采取全程网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可予以受理和审批,确保按期换发证书 | 市应急管理局 | 陈丕崇 | 0535-6633085 |
22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采取全程网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可予以受理和审批,确保按期换发证书 | 市应急管理局 | 赵大江 | 0535-6632680 |
2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采取全程网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可予以受理和审批,确保按期换发证书 | 市应急管理局 | 刘运清 | 0535-6633085 |
24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延期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采取全程网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可予以受理和审批,确保按期换发证书 | 市应急管理局 | 刘运清 | 0535-6633085 |
25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认定(复审、换证)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省应急厅已发布明确意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到期继续有效,待疫情结束恢复考试后再行复审换证 | 市应急管理局 | 张鹏 | 0535-6631628 |
26 | 安全生产合格证换证 | 证件到期前办理 | 省应急厅已发布明确意见:安全生产合格证到期继续有效,待疫情结束恢复考试后再行复审换证 | 市应急管理局 | 张鹏 | 0535-6631628 |
27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 | 一般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受理3天,许可10天,先发证后现场核查。危化品受理3天,许可30天,现场评审不计入时限 |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告》要求,因疫情期间现场评审无法实施,故暂停部分行政许可现场评审,改为延期换证、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结束后可正常换证 | 市市场监管局 | 陈宇 | 0535-6631649 |
28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现场评审不计入时限,受理3天,许可10天 | 陈宇 | 0535-6631649 | ||
29 | 计量类许可 | 现场评审不计入时限,受理3天,许可10天 | 陈宇 | 0535-6631649 | ||
30 | 特种设备类许可 | 现场评审不计入时限,受理3天,许可15天 | 陈宇 | 0535-6631649 | ||
31 | 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 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月15日前 | 自2月1日起由每月15日前延长至全月缴费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2 |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 即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接到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 |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职工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无需到现场办理。具体办法: 1.医保关系转出。需要办理转出手续的职工,登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网上办事→个人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窗口,注册登录后,选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功能,完成参保凭证打印;对网上无法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 需邮寄的由市医保中心免费邮寄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3 |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 即时录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接到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职工可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lbxzhk@126.com,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 办理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4 | 退休医疗年限认定、补缴业务 | 参保职工养老金核定后,医疗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即时办理退休医疗年限认定;不足规定年限的,待省社平工资公布后办理补缴 |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达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时,缴费(含视同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自申报退休手续当月起,三个月内按申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的9%一次性补 足至规定年限的,自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待遇。超过申报退休手续三个月的,按补缴时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9%的比例进行补缴,自补缴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待遇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5 | 门诊规定病种备案确认业务 | 门诊病种中直接确认备案病种64种,即时办结病种达到43种,其他21种由30日内办结缩减至15日内办结;需现场审核病种,根据申请人数,每两月或每季度组织查体集中认定,查体后30日内办结 |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1.原计划 2020 年第一季度的专家现场审核病种延迟进行, 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2.参保人员在具备病种申报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后,需申报 门诊规定病种的,由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收集参保人员的申报材料,按月送达该医疗机构所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3.临时调整按规定可以提供门诊病历申办的乙类慢性病病 种的待遇享受时间,自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填报日期的次日开始享受待遇; 4.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门诊规定病种人员,其门规病 历本发放至参保人员选择的门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由医保经办 机构电话通知患者就诊时直接领取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6 | 调整门诊用药单次处方量 | 医保门诊用药单次处方量不超过1个月 | 疫情防控期间,对病情稳定且需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居民普通门诊和经确认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单次处方量可放宽到3个月用量 | 市医保局 | 李玮 | 0535-6295106 |
37 | 对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审 | 即办件 | (1)由各县市区按照年审通知要求,通知各相关印刷企业按时上网填报年报信息,完成网上预审。(2)疫情结束后,由各县市区负责收取通过预审的印刷企业证照和年度报告统一上报我局并补盖年审公章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孙聚胜 | 0535-6631621 |
38 | 食品生产许可核发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因需要组织现场核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通知,暂停组织现场核查,目前暂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其中还包括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延续换证和变更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陈海燕 王猛 | 0535-6631606 |
39 |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从网上申报,在网上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陈海燕 王猛 | 0535-6631606 |
40 |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从网上申报,在网上办理变更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陈海燕 王猛 | 0535-6631606 |
41 | 特种设备作发证业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第二十四条: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 因需要参加考试,属于人员聚集场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通知,暂停考试,目前暂不办理发证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梁兆国 | 0535-6920121 |
42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第二十八条:发证机关办理复审时,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完成;不能当场办理的,发证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 正常在网上申报换证,正常办理(需要参加考试除外)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梁兆国 | 0535-6920121 |
43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发证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十五条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考评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确认考核合格的,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考核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核单位颁发计量标准考核 | 因需要组织现场核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通知,暂停组织现场核查,目前暂不办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发证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梁兆国 | 0535-6920121 |
44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审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十五条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考评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确认考核合格的,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考核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核单位颁发计量标准考核 |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从网上申报,在网上办理复审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梁兆国 | 0535-6920121 |
45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发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 因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目前不宜资质现场核查,目前暂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发证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冷文华 | 0535-6920121 |
46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复审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从网上申报,在网上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冷文华 | 0535-6920121 |
47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 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冷文华 | 0535-6920121 |
48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 | 20工作日 | 省厅通知目前暂停办理,等待新的法律法规颁布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梁兆国 | 0535-6920121 |
49 | 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1.申请资料形成扫描件后通过网上办理延续 申请 2.以邮寄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到市政务大厅三楼304窗口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王磊 | 0535-6632813 |
50 | 燃气供应许可证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王磊 | 0535-6632813 | |
51 |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1.申请资料形成扫描件后通过网上办理延续 申请 2.申请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和申请人沟通办理 3.疫情结束后,15日内到审批窗口提出延续申请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赵玮 | 0535-6632812 |
52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四级)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赵友谊 | 0535-6632812 | |
53 | 城市供水经营许可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赵友谊 | 0535-6632812 | |
54 | 供热经营许可证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王磊 | 0535-6632813 | |
55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王磊 | 0535-6632813 | |
56 | 污水处理企业经营延续 | 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赵友谊 | 0535-6632812 | |
57 |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到期换发) | 期满前30日内提出换发申请 | 推行“双向邮寄”服务,以材料邮寄替代群众跑腿;推行“容缺受理”服务,主要材料齐全并承诺补齐其他材料的,予以先行受理 | 市公安局 | 谷宁 | 0535-6632031 |
58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到期换发) | 期满前60日内提出换发申请 | 推行“双向邮寄”服务,以材料邮寄替代群众跑腿;推行“容缺受理”服务,主要材料齐全并承诺补齐其他材料的,予以先行受理 | 市公安局 | 谷宁 | 0535-6632031 |
59 |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 | 居民身份证到期前2个月需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辖公安派出所换领。 | 实行延期换领证件,待疫情结束后本人可持到期证件办理换领 | 市公安局 | 潘海娟 | 0535-6297085 |
60 | 居住证到期换领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实行延期换领证件,待疫情结束后可持到期居住证办理签注 | 市公安局 | 潘海娟 | 0535-6297085 |
61 | 户口迁移证件超期办理 | 户口准迁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O天 | 实行延期办理,待疫情结束后,持本人户口簿、超期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 | 市公安局 | 潘海娟 | 0535-6297085 |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O天 | 实行延期办理,待疫情结束后,本人可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超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 市公安局 | 潘海娟 | 0535-6297085 | ||
62 | 外国人签证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 签证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 依法依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于逾期居留处罚 | 市公安局 | 王杨 | 0535-6297050 |
63 |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换发、补发 | 签证有效期内申请办理 | 依法依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于逾期居留处罚 | 市公安局 | 王杨 | 0535-6297050 |
64 |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 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 依法依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于逾期居留处罚 | 市公安局 | 王杨 | 0535-6297050 |
65 | 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 | 原纳税申报期至2月17日 | 已将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 | 市税务局 | 白星辉 | 0535-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