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逃税款绕了5下难逃税局火眼金睛
违法事实:
(一)接受长沙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27800元。
(二)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申报抵扣税额及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2016年4月增值税33099.1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16.94元、少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19072.90元,你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处罚:
补缴税款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
案件提醒!!
本案值得关注的是,纳税人企图通过资金流来掩藏虚开的事实,辗转5次,但是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摸清了资金去向,形成完整的证据。
可见,“金税四期”下通过“税银互联”,税务局不仅掌握着企业的税务信息,而且对银行流水、工商信息等也都一并掌握。换句话说,税务局可能比企业还了解企业。所以,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行为不要再有了!
02
金税四期背景下下“税银互通”的新趋势
关于“税银互通”,早在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96号)中就提出了“地(市)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分局和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银税合作,共同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1年7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举行数据交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该备忘录签署后,四川省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对税收收入情况、相关违规案例等6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定期或按需及时分类化传输共享,在信息共享、数据运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图片来自四川省税务局)
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行与发展,在未来,不仅是税务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人社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多部门在内的信息共享网络将逐步建立。
在如今数据共享的背景下,随着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建立,企业只有建立合规的财务体系,才能够防范合规风险。
03
金税四期年底建成这9种避税方法,查到必重罚!
一、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可能认为电票全面上线后,重复打印入账抵税,税务局查不出来。然而事实恰巧相反,“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企业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隐瞒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三、虚列成本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如:
(1)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2)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3)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4)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5)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四、买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五、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