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办理流程,目前,宁德市医保部门已实现生育待遇申领跨省通办,参保人足不出户,不受地点区域限制即可直接通过“掌上办”办理生育待遇申领。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实施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已实现产前登记“掌上办”,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后,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预产期诊断书、本人一类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专区、“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栏目或“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栏目即可线上申请产前登记,也可至市内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全市任一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成功办理产前登记后,参保女职工在全国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产检、分娩费用实行直接刷卡结算(到宁德市外生育的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刷卡结算“一站式”。
生育津贴可“掌上领”。企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娩、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直接刷卡结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后,可以直接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专区、“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栏目或“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栏目线上进行生育津贴申报,也可至参保地医保中心经办窗口现场申领。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