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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怎么申报】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3-04-23 06:05: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市场,北京、上海、深圳覆盖行业还包括了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重庆碳市场运行初期共纳入242家企业,截至目前扣除“关停并转”退出和转入国家市场的企业,目前剩余155家,参与主体偏少。

在配额分配机制方面,重庆市“以配额管理单位既有产能2008—2012年最高年度排放量之和作为基准配额总量,2015年前,按逐年下降4.13%确定年度配额总量控制上限,2015年后根据国家下达本市的碳排放下降目标确定”,即历史法确定配额量。国家和其他试点省市优先采用基准法确定配额量,利于推动企业不断向行业先进水平看齐、持续减少碳排放量。

(三)市场运行亟待培育。

重庆市碳市场交易不够活跃、规模偏小、价格偏低,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接近重庆市价格的2倍。全国7个试点省市中,规模最大的地方市场为广东,累计成交量、交易额分别是重庆市的10.1倍、18.5倍。北京碳市场均价全国最高,是重庆市的5.7倍。此外,碳排放有关高水平专业机构偏少,如通过联合国CDM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DOE)全国共6家,具备原国家发展改革委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资质全国共12家,重庆市乃至西南地区均无一家。

对策建议

为推动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助力重庆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组建西部绿色交易所。

结合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需求,协同推进重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参照京、沪绿交所运作模式,凸显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碳排放权、排污权两项交易并存的先天优势,以重庆碳市场为“底座”和“内核”,实施扩容、拓展、增效行动,升格为“立足重庆、辐射西部”的“1+4”(1项碳排放权交易为核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碳减排量4项关联产品交易为扩充)区域绿色交易市场。

(二)深化碳市场制度建设。

结合修订后的《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制修订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等系列政策文件和业务管理办法,对参与主体范围、配额分配方法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制定重庆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标准,合理设置企业进入碳市场交易门槛,扩大控排范围;采用基准法、强度法和总量法相结合,优化配额分配。

(三)培育壮大重庆地方市场。

完善机制、产品开发、培育机构三管齐下,实现重庆碳市场的发展壮大。借鉴其他试点碳市场成功经验,强化碳市场价格的调控,避免碳价剧烈波动,保障碳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具创新,支持开展碳期货、碳期权、配额质押融资等碳金融创新业务,探索开发碳资产证券化和指数化的碳交易产品等;引导开发CCER项目、重庆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QCER);培育支持市内有能力的机构,获得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资格。

(四)完善碳市场要素配套。

一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强化碳市场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制定优化提升重庆碳市场行动方案并将其纳入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保障体系。二是大力发展气候金融,推动重庆市气候投融资全国试点。推动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发展壮大,助推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绿色产业放量增效。三是扩展“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功能,推动广阳岛、科学城等一批近零碳试点示范。四是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国际低碳学院,培养懂专业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打造碳汇产学研基地,发展先进碳汇技术,形成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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