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自有美元进口申请
为缓解国内厂商需求,阿根廷经济部近日宣布,将开放阿国企业及进口商使用存在银行储蓄账户、公司账户或海外账户的自有美元进口产品。
进口商无须进入官方外汇市场换汇,仅须于申请进口时,于新进口监控系统(SIRA)内点选以自有美元支付进口选项,将可迅速取得进口许可。
系统开放申请首日,总计1029家进口商登记以自有美元进口,申请FOB金额达1.25亿美元,其中包含596家中小企业及422家大型企业,分别占总额37%及62%。
其中,主要进口产品为机械及发电机等,占24.3%;电话及传输设备产品占6.6%、机车占3%、相机及电视等占2.6%,其他产品包括推土机、吸尘器、计算器、收款机、行李箱、乐器、背包及皮夹等。
根据阿根廷央行发布第A7629号公告,针对中小微企业进口所须支付的预付款、即期付款及延期付款等外汇需求,放宽至可取得每年5万美元额度。
目前进口付款期限是阿根廷企业界最关切问题之一,因无论须等60天或180天才能取得外汇的规定,完全未考虑公司须支付海外供货商预付款,才能使出口商出货的需求。
因此,在面临国内供应短缺情形下,阿国政府针对SIRA规定进行部分调整,一方面放宽中小微企业可取得美元支付预付款外,并允许大型企业在无需使用央行外汇储备下,可以自有美元资金从国外进口包含奢侈品等产品。
阿根廷对华家用电热水壶
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76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设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离岸限价(FOB),对申报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临时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79.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2022年3月9日,阿根廷原生产发展部发布2022年第14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启动反倾销调查。
印度终止对华光伏电池及组件
反倾销调查
2022年11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提交的终止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的反倾销调查。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ISMA )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度政府从2022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和组件分别征收25%和40%的基本关税。
2022年11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同意延期至2022年11月14日,此后不再延期。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011和85411012项下的产品。
2022年11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提交的终止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调查。
俄罗斯开放玩具平行进口
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宣布,一些最受欢迎的美国品牌如漫威(Marvel)、迪斯尼皮克斯(Disney Pixar)和 DC 漫画(DC Comics) 的产品已获准平行进口。
2022年4月23日,俄罗斯有关部门批准了一项平行进口的政策安排,并列出了近200个外国品牌的产品清单。
2022年6月28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一项法案,规定俄罗斯“平行进口”商品合法化。
俄罗斯几家最大的商品销售商家立即宣布准备与“平行进口商”合作。
越南更新化学品法实施规则
越南公布了一项针对实施该国化学品法实施细则的更新,将六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添加到了限制物质清单中。要求生产或进口以下化学品的公司必须在生产或进口前向越南化学局申报:
- 五氯苯
-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 多氯化萘(PCN)
- 十溴二苯醚(DecaBDE)
-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PFOA相关物质
-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物质
如上六项物质已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这些更新使越南进一步符合《斯德哥尔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规定的义务。
缅甸给予进口电动汽车零关税待遇
缅甸财政部发布通令表示,为促进缅甸新能源车行业的发展,以CBU(CompletelyBuilt Up,完全组装、整机),CKD(Completely Knocked Down,全散件组装)和SKD(Semi-Knocked Down,半散装件)方式进口的以下车辆,将减免2022年制定的关税:
1、用于半挂车的牵引车(Road tractor for Semi-trailer)
2、核载包括司机在内10人及10人以上的客车(Bus)(Motor Vehicle for the transport of ten or more person including the driver)
3、货车(Truck)
4、乘用车(Motor Vehicle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
5、乘用三轮车(Three-wheeled vehicle for transport of person)
6、载货三轮车(Three-wheeled vehicle for transport of Goods)
7、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
8、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
9、救护车(Ambulances)
10、囚车(Prison Vans)
11、殡仪车(Hearses)
12、新能源车,获电力能源部进口相关技术证明的电力驱动机动车辆附属物品(例如-充电站、充电桩部件),以及获工业部进口相关证明的电动机动车配件(Spare Part)
此通令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有效。
泰国确定卫生口罩为标签控制产品
泰国发布G/TBT/N/THA/685号TBT通报,公布标签委员会《确定卫生口罩为标签控制产品》的通知草案。
本通知草案将卫生口罩规定为标签管理产品。卫生口罩是指用各种材料制成的、用于遮盖口鼻以防止或过滤小颗粒灰尘、花粉、雾气和烟雾的口罩,包括具有相同目的的口罩,但不包括医疗器械法规定的医用口罩。
标签管制商品的标签应酌情注明声明、数字、人工标记或图像,不得对产品的本质产生误解,并应以泰语或伴有泰语的外语清晰可见地显示。
标签管制商品的细节必须明确,如产品的类别或类型名称、商标、生产国、用途、价格、生产日期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