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无误后,方可在系统中点击“通过”。
市级复审:2022年12月8日~12月30日
市级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对象类别分别负责网上核准。其中,申报单位资质由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核准,须于12月14日前完成;申请人资质统一由市人社局复审。核准无误后,由市人社局核准奖励金额,形成建议奖励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示有异议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
+
四、奖励标准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具体由各地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准),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 +
+
五、其他事项
✦ 该计划与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人每年可视情况在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中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同一年度不能申报多项政策。往年已享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苏政发〔2011〕87号)、《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0〕8号)等相关针对性奖励的人才,须在本年度奖励总额中做相应扣除。
✦申请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奖励资金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各县级市、区要做好人才不良信用信息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苏州市人社局备档。
✦ +
+
六、咨询电话
地区 | 联系电话 |
张家港 | 0512-58171330 |
常熟 | 0512-52805321 |
太仓 | 0512-53568578 |
昆山 | 0512-57394550 |
吴江 | 0512-63950227 |
吴中 | 0512-69388613 |
相城 | 0512-67591919 |
姑苏 | 0512-68723210 |
苏州工业园区 | 0512-67068030 |
苏州高新区 | 0512-68754038 |
本文转载自“苏州发布”
苏州团市委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
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苏州青年志愿者
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