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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项目申报资料】ERP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更新)

时间:2023-04-13 17:59: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统计,定制产品成本的核算规则,结转销售成本;控制销售;执行收款计划,积极向客户催款

7.4.对ERP相关出,入库单进行审核,记账,核算其成本,并根据产品计算方法,核算产品单价;

7.5.根据ERP的运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完成;

8.质量部

8.1.完善品质管理,建立品质控制流程;

8.2.加强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质量监督;

8.3.配合ERP系统工作落实,严格把控物料进出仓;

8.4.配合仓库整理物料,清理不能用材料。

8.5.落实ERP小组提出的要求。

8.6.财务应遵守ERP的正常流程运转,不得做违反对应ERP流程的操作,(比如空白单据的应付单。)特殊情况报批总经理特批和ERP项目负责人特批。

9.系统管理员

9.1.保障服务器正常工作,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9.2.负责企业内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方面的维护;

9.3.负责处理系统运行方面的技术问题;

9.4.负责软件中关于系统管理方面的工作,如权限的设定,修改,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9.5.负责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工作;

9.6.负责保障企业内部网络安全的工作;

10.人力资源部

10.1.完善公司人员档案信息,建立公司资产档案,整理数据以便导入ERP系统。

10.2.监督6S现场安全管理的落实,推动6S管理有效实施。

10.3配合ERP系统的人员,器材的配置需求。

10.4人事部应配合ERP小组在ERP日常管理中,员工入职和离职时,应在入职表和离职表中体现,ERP账户需求情况,ERP管理员对应员工离职和入职办理ERP账户注销和新增,和ERP培训的需求报备名单表给ERP项目负责人,一对一培训或者集中培训的需要。

11. 技术部

11.1. 技术部门应整理好完整的物料物料清单。

11.2. 把对应的存货分类,计量单位,存货名称,规格型号,存货属性等整理好提供给ERP实施负责人。存货档案统一批量导入到ERP中去。确保导入的数据准确完整。

11.3. 技术部搭建ERP中BOM表,由ERP实施负责人和技术部具体对接具体细节。

11.4. 整理好的存货档案应填写ERP基础数据审批表报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导入ERP系统中,不得私自导入,违法者对应条例处罚。

11.5. 技术部应及时准确无误的把公司对应产品的存货档案完善好。

11.6. 根据ERP的运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完成。

12. 总经办

12.1.监督贯彻配合ERP项目组执行奖惩条例。

第三章, ERP实施要求

1. 在每次要求举行ERP相关会议和培训时,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以会议签到表为准,违者按奖罚标准执行。

2. 各事业部负责人或者ERP项目组成品必须对本职能小组的ERP工作负责,必须合理安排本部门的工作时间和人员,以确保按照实施计划参加ERP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证能适时提交ERP项目的系列资料;(按对应条例处罚)

3. ERP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每天的工作要日清日结,不能因为手头上有其他工作就要处理就把ERP实施工作抛到一边,这样不单是你本部门的进度跟不上步伐,还会直接影响到相关部门的进度,从而会因为你一个部门的工作不到位而拖倒整个项目的后退;

4. 涉及到相关部门协助才能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很好的配合,不能因有问题而自作主张终止工作或者用不当的方法完成,也不能有相关部门向你部门求助时不理不睬,置之事外的现象发生;(按对应的条例处罚)

5. 日常工作中有困难部门开展工作的难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的反馈到ERP项目经理处,不能埋没问题,拖延问题,否则问题一旦爆发,后果自负;(对应条例处罚)

6. ERP项目安排培训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理论培训,实践培训操作规范,各用户操作人员在使用ERP进行业务操作时,必须按照ERP制定规程进行操作,当遇到无法明确的操作业务时,不得擅自主张随意操作,必须向项目组提出,由项目小组给与解答,并按解答之后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对应条例处罚)

7. 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相关人员请按时到位,培训中不能有不懂装懂的现象,会议中要积极提出问题,讨论问题;

8. 对于会议中或沟通中达成共识的问题要规定的时间去完成,不得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甚至一点都不去做的情况,如有按相关处罚条例处罚。

9. 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提出,报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指挥,确实有困难的酌情处理。

第四章, 奖罚条例

1.ERP系统相关工作,要求已经落实到部门的,没有按要求及时落实的,由项目负责人报批项目总指挥批准后给与处罚100元,两次以上,由总指挥决定另行处罚方式。

2.ERP项目小组成员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累计两次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请总指挥裁决处理处罚意见;

3.会议,培训期间应自觉把手机消音处理,如果因为手机声响影响会议或者课堂秩序者,迟到达10分钟及以内者,每次处罚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开或者中途临时离开者,需经项目经理许可后离开,否则按缺席处理。

5不按ERP系统流程操作,私自更改操作处理方式的,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三次以上报项目总指挥决定处罚方式。

6带头抵制ERP推行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以及相关事业部领导给与200-500元的罚款。

7在ERP配合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200元奖励,表现突出的部门给予1000元的团建费。

8惩罚不是目的,望各位同事认真遵守,推动公司ERP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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