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3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相关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后,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复核。
(五)查重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房源数量确定入围排序名单,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六)选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