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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申报福利房】最新的!市北区2022年第三次产权人才住房分配公告

时间:2023-03-22 11:11: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请。自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企业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2022年12月1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三)审核评分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民政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北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审核、评分、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3日内(12月17日至12月19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于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复核。

(五)房产查重

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16时,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确定入围排序名单。

(六)入围公示

入围排序名单经审核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通过市北政务网对该名单公示不少于5日。

(七)选房公告

2022年12月28日,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市北政务网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形式、选房流程等相关内容。

(八)公证云选房

以选房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申请人进行线上公证云选房。

相关责任

(一)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为登记、审核、配售信息发布唯一合法机构,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市北区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咨询电话

1.人才资格咨询电话:

0532-58771882

2.人才住房配售咨询电话:

0532-83838622、83721367

3.人才住房建设、单位权限注册申请咨询电话:

0532-66952729

(来源:市北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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