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为202312,其他项不得修改。
(五)参保单位务必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附件进行上传,方便经办人员查看及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参保单位存档备查。
(六)参保单位未按要求申报,填报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不正确,上传的申报材料不全,申报月工资与工资表不符的,不予审批通过。
七、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
联系电话:0311-85518092
附件:
1.河北省本级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doc
2.单位网厅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征缴操作手册..pdf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