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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网上申报】@锦州管理人员退休人员2021年暖气费报销先了解一下这些~

时间:2023-03-04 23:29: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本周日报

10月11日,记者从锦州市人事中心具体介绍了2021年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锦州市人事中心有关工作情况。

由于2021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为了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减少传播风险,2020年取暖费已经进入本人存折的管理退休人员,如果2021年取暖费登记地址不变,破产转型期企业服务科将根据2020年报销标准直接存入本人开资存折。

2021年取暖费住房变更的管理人员请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联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凌瑞87-79日)破产前提企业服务科(1-5号窗口)或联系电话2665812,并提供退休人员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相关公告”)未能处理信息变更的人,在获得新的暖气费报销之前,要去窗口做好退款工作。对新地址的取暖费预付,取暖费发票明头可以用房东的名字或自费(没有“纳税号码”等其他信息)。新的暖气费信息申报于2021年11月开始。

上述退休人员因信息对比错误或更改取暖费报销地址等客观原因,在10月31日前未收到取暖费或金额错误的情况下,应重新申报取暖费信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在线申报,可以在网上申报暖气费,需要提供“蓝本”、房思镇、户口簿、身份证、暖气费缴纳发票、开资存折。

市人事中心和供热单位等有关部门检查后,发现上述人员2021年实际上没有发生取暖费,或者退休人员在2021年供暖期间前死亡。或者,如果因为其他原因不符合现有的还款政策(如女职员离婚再婚、男性失业者新就业等),人事中心有权收回多发的暖气费。如果发现与违法行为有关(如暖气期前死亡仍在申报暖气费、提供假证件虚假证明等),则应追究行政处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以前的取暖费再发放(委托前原企业应负责的取暖费除外)也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根据网上申报程序要求,申请人应按照缴费发票年度每年申报,并正确填写暖气费缴费年度。

人事中心支付取暖费的遗属按照原来的方法,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到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破产前提企业服务科办理还款手续。

市人事中心2021年新受理的破产转业企业退休人员、人力资源中心破产转业企业服务科安排在取暖期内办理取暖费报销手续,具体时间可以咨询单位维护人员。

上述政策只适用于符合市人事中心收到的报销暖气费要求的委托退休人员。锦州市人民政府如果颁布新的供暖政策,新政策优先。

特别通知:

如果退休工人家里没有人申报网络暖气费,可以在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破产,到企业服务科(1-5号窗口)办理暖气费报销手续(地址:凌瑞87-79号)。来窗口处理暖气费要配合个人保护和防疫工作。持有相关手续的要求与往年一致,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首先打电话咨询。市人民社会中心联系电话2665812。

文:赵新宇记者温旭东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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