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等提供便捷服务,发放“就医直通卡”。
15.对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登记的B-F1类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的,给予最高3万元/人的车牌竞价补贴。
16.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富阳籍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一房一车”原则,在五年内享受有关交通补贴政策。
17.与在富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提出F4类人才认定申请,经认定后,在富阳区可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18.已落户本市的户籍家庭或在本市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富阳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在富阳区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19.对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富阳区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20.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广覆盖、多主体”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来源: 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