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的消息。
这次会议信息量大,与平时强调房地产税立法不同。这次会议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讨论的内容是“房地产税改革示范”,其核心在于“示范”一词。
房地产税立法程序复杂,期限长。2013年提议加快推进立法。
2015年首次明确进入立法计划。2019年的表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20年转变为“稳妥推进”。经过几次波折之后,无法落地的原因是税务机关、税率、示范范围、摸的利益太多,利弊也太多。
房价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稳步上涨,房价非理性地继续大幅上涨,但长效机制迟迟不能陷入困境。 (以英语发言)“房价”。(以英语发言)“房价”“房价”“房价”“房价”“房价”“房价”。
目前,有关部门改变了想法,改变了立法,改为扩大房地产税的示范。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项目”,2011年开始征收上海和重庆示范房地产税。
但是从2011试点到现在,示范城市没有扩大。两市房地产税示范效果不好,从征税额开始抑制房价效果也不好。
在这次座谈会的召开上,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会有很大的变化。
1:扩大“房地产税”的立法和示范,同时在立法短期内无法完成的情况下,采用示范方法,进一步积累立法方面的经验。
2:试点城市将扩大,部分房地产热点城市预计很快就会得到预示。北京、深圳、杭州、广州等城市。
2:考虑到过去重庆、上海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教训,房产税的税率将会提高,将大大提高炒房者的持有成本,打击“炒房业”,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3:可以对多个套房应用不同的税率,如果采用阶梯式税率,房子越多,税率可能越重。
这次座谈会具有深远的意义,是对房地产投机者真正的开始,只会彻底改变人们对房地产的信仰!
当然,这取决于能否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税率是否真的移动了房地产投机者的利益。政策实施也可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军号已经吹了,钢枪已经擦亮,投宿客们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