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5.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按照资助类项目结项验收要求进行,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并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届时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六 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系人:张璐 陈雪松
联系电话:010-87095881 16619757034
邮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2.业务咨询: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联系人:江蓝 姚达
联系电话:010-68583250 68576219
附件”查看详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中国科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