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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资质申报】谁产生了野生旅游胜地旅游热?

时间:2023-04-03 10:45:5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自豪,后来我俩去上方后山探险,路不好走,一定结伴而行。”然而,此前有报道称,仙女潭有5米多深,水下礁石锋利,如果从岸边的石头上跳入潭水,容易发生不测,这里曾在两年内发生4起溺水死亡事件,而潭边的警示牌上就写着“禁止游泳,禁止跳水”。

在网络“滤镜”的粉饰下,不少网友想一探究竟,在评论区询问“路好开吗?”“他们不让我进,有什么办法吗?”只有少数去过的人会在评论区指出这些景点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会路过滑坡点,有石头掉落”“没人管理、垃圾很多、风浪很大”。

以目前这类话题的“顶流”——“玻璃水”为例,这个词指的是山中水质清澈如玻璃的溪流、水塘等。不同于常规风景区中的水域,“玻璃水”往往意味着人流量少、生态良好、未被污染,溪水清澈见底,颜色蓝绿,在这里玩水不仅清凉宜人,而且能拍到好看的照片,符合时下以社交平台为主渠道搜索、规划旅游路线的人群喜好。

通过翻阅相关“玻璃水”的分享帖,记者发现这些水域往往没有明确的名字和地址,需要从某村庄、农家乐或附近的公园徒步进入,要去峡谷、溪流等处还可能需要进行人体漂流、溯溪、溪降等专业户外运动。一些博主在介绍这些景点时,清一色地以水质清澈、无污染、风景好等为宣传点,几乎没有分析地形地貌,最多只是提到石头上可能有青苔,要注意防滑。

“现在所谓的野游景点,只要被博主和平台推荐,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热门打卡地,人满为患。”一位资深户外玩家对记者说,这些野游景点因未经开发,往往会有一定的风险,不适合缺乏户外活动经验的游客。

北京大学山鹰社资深社员小穆也告诉记者:“这些未经开发的野地和开发成熟的风景区相比,整体安全水平较低。风景区有更便捷的应急处理方式,并且有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更重要的是,野游实际上需要大量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前期规划。

小穆结合自己在山鹰社探线和带队的经历分享道:“野外活动最重要的因素是天气。我们在活动前会准备许多备份路线,在实际行进中根据当天天气条件调整路线。另外,要了解所去地方的地形,不同类型的地形有不同的危险,必须检查这些危险是否存在,规划好行进路线并测量行进的时长,还要想好应急方式,包括当地的预警和救援能力。在山区,还要考虑到路线的陡峭程度和植被的生长情况,最大程度避免受伤,同时还要考虑一旦发生伤害,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安全快速撤离。”

平台如若无序分享

或将共同承担责任

就这样,有人推荐,有人关注,有人前往,再加上有的平台疏于审核,如此一来,一个如“废弃矿洞”般危险的地点就“升级”成了网红,甚至被描述为“不二之选”。

受访专家认为,这样的一个个“景点”火了,不能忽略背后平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第一次进废弃矿洞是种什么体验”等词条出现在平台首页,很难说不是其推荐机制在起作用。

某短视频平台内容审核员张莱(化名)向记者透露,其工作更多是审查视频或文字中是否存在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而不是检验信息的真实性。

“比如违规违法的信息、低俗色情或血腥恐怖的信息、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以及泄露他人隐私和侵犯他人版权的信息等,这些都是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掉的,而像分享龙漕沟这种有安全隐患的野生打卡地的内容,只要其中不存在故意误导他人的虚假信息,我们就不会对内容作下架或限流处理。”张莱说,“当然,有些‘种草’内容故意把本不让进的地方说成景点,把照片上的警示牌修掉,还把危险的地方描绘得特别安全,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博主不是为了分享美景或记录生活,而是想要通过虚假宣传鼓动别人去,这是肯定要处理的。”

“只要发现了问题,我们就不会轻易放过,但内容审核的压力非常大,每天审几千条视频是常态。仅识别违反平台审核规则的内容就已经忙到吃不上饭,如果再去辨别内容真伪、判断信息发布者的意图,恐怕连觉都不用睡了。”张莱说,所以平台也在鼓励用户举报有问题的内容,收到举报后都会核实并进行处理。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平台的审核权力虽然有限,但可以发挥平台开放信息反馈的机制和网民的力量。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对虚假宣传、恶意引导的内容进行举报,举报之后平台需尽快受理。此外,平台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一些内容进行标注,提醒网民存在风险。在社交平台上传播虚假内容,吸引更多游客到此游玩的网红博主和通过算法不断推荐更多网友看到此帖子的平台,都应承担一定的传播违法信息的责任。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也指出,根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旅游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平台对于危险的行为应该进行安全提示和内容审核,提醒网友谨慎前往,并通过算法机制,对这种危险行为不予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认为,网红影响力比较大,他们拍摄的技巧和叙述的能力强,对普通民众比较有吸引力。从法律上讲,如果明知道自己推荐的地方有一定危险性,那就得尽到一定义务,首先要做好风险提示,如因其推荐、诱导,他人从事了一些风险性行为,则其需承担一定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相关社交平台可能也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说是平台上流量比较高的帖子或视频,推荐的地方发生了这类意外伤害,平台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像网红打卡点这类内容,应该考虑到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平台要对可能产生的问题有一定的预判,采取限流、警示等方式,或者反馈给地方政府以加强管理措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说。

他还认为,互联网平台实际上会影响信息的聚合、散发以及传播后的社会互动,所以其应当具有审核和监管义务,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中来。

而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辉看来,司法实践中,平台如果能够在接到相关通知时及时把相应信息下架,一般认为其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不会判令其承担相应责任。

“平台守土有责,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审核分析,及时发现‘野景区’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和消费者安全隐患。要在明显的区域提示,此地未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安全保障设施,属于未开发地带,平台不建议前往,并提醒用户其他发布者的意见不代表平台观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平台不能以网友分享为由,规避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薛军则认为,平台对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具有一定审查义务,但不能把平台责任无限扩大。平台要有开放信息反馈的机制,比如“废弃的矿坑”充满危险,接到投诉举报后,平台要对发布者进行相应约束,对诱导性的视频进行打标或者下架处理。

明知风险仍要参与

游客自行承担损失

也有受访专家提出,如果游客在明知参与特定活动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仍自愿参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游客一般要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有相关组织者,则组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玩家或组织会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中发布一些自行发现的、未经商业开发的路线中的“奇观”,如“玻璃水”溪流、溶洞、峡谷等;考虑到所去地点处于深山之中,这些路线往往包含溪降、溶洞探险、溯溪等专业户外运动。有的玩家询问后表示可以一同前往或支付一定费用“求带玩”,费用包括交通、教练报酬等。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位专攻探洞、溯溪的博主,探险地点包括贵州地区的溶洞、湖南省内未开发的峡谷等。该博主在评论区对网友回复称,他从事水利专业,具有救援资质,这些溶洞和峡谷有不少是自己依据地图找到的,因为所探之地往往处于深山之中,行进路线中会包含溶洞探险、溯溪、人体漂流等专业户外运动。

在他的评论区,经常可以看到询问参加方式和价格的网友。这位博主表示,只要是天气允许、凑够一定量人数,就可以带团前去;但他也强调,没有专业人士的情况下不建议去,未开发的天然溶洞具有危险性。

对此,小穆根据经验给出的意见是“这类帖子多半是由具有一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撰写的”,但这些地方也只适合这类专业人士,“新手或者缺乏经验的人最好远离这些地方。同时,在参加此类活动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带队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郑宁说。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规避一些危险行为,个体加强“自律”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个人应该对互联网信息有自己的基本判断,对自然充满敬畏,在公共场所对他人有同理心,自觉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等。

“游客自身也要树立理性安全文明消费理念,不要追风赶热点,尽量选择正规旅游景点,保证安全。”刘俊海说。(记者 赵 丽 实习生 赵婧宜 冯含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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