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算,没有标准的工资总额管理总会失去依据。
而没有以往业绩作为标准的重组企业,在确定工资总额基数时,仍然要设定一个今年的业绩标准,这个业绩标准就是工资总额基数,虽然这个业绩标准也许并不会非常的准确。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中央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都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数,说明国务院国资委认为所有的央企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科学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
对于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国有企业而言,大多数的企业在制定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时,也应该以《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作为蓝本或者参考,对于没有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企业,则可以酌情采用其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