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覆盖面,不断满足企业多元化保险需求。(内蒙古银保监局负责)
十一、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加强外贸企业内外贸业务同步开展,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强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发挥好各类平台载体作用,统筹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自治区商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货物,根据货物流向制定物流方案,提高货物运输的稳定性和运输效率,货运和客运站车系统全力做好出口转内销产品的铁路运输服务。积极与出口转内销企业对接,支持企业采用铁路运输,运输服务中给予“三必保”(必保发运需求全部受理、必保服务诉求全部满足、必保运输安全畅通)、“四优先”(优先安排运力、优先组织装卸、优先安排运输、优先组织到达)的运输政策保障。对运输出口转内销鲜活农产品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要求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安装ETC设备货运车辆通行自治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按9.5折收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落实好中央及自治区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用好用足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各盟市要建立外贸企业转内销帮扶纾困机制,保住外贸市场主体,支持出口转内销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参加展会等活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盟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业务指导、培训、资源对接、政策资金支持等工作,形成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盟市要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住外贸市场主体,营造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良好环境,拓展国内市场空间,促进公平竞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农牧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税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沐白 包小婷
校对:董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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