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于8月15日前报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NO.2 初审
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NO.3 复审
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NO.4 公示
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NO.5 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NO.1 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成都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或《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上填报有关指标;(填报方式:注册并登录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相应指标项)
2.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NO.2专项条件
1. 生态服务型链主
生态服务型链主是指业务覆盖大数据或人工智能多产业链,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具备全生态资源配置能力和带动能力的企业。
(1)核心业务上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30家,对优化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规模实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及以上。
(3)资本认可:企业市值(上市)达到20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2. 行业应用型链主
行业应用型链主是指利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具备“大数据+”或“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发展能力,并且在细分行业全国市场占有率(规模)领先的企业。
(1)主导产品或业务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规模)排名前三,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和垂直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规模实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及以上。
(3)资本认可:市值(上市)达到20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3. 技术平台型链主
技术平台型链主是指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并掌握大数据或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资源,可为第三方提供解决方案、产品或技术服务的企业。
(1)最近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成立不足两年的,最近1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0%;成立不足一年的,自成立至2022年6月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0%。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拥有深度学习算法、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推断框架、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人工智能或大数据领域国家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3)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大规模预训练模型、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平台等公共支撑类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
(4)拥有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算力达到100P FLOPS及以上。
(5)拥有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相关院士工作站或企业核心高管获得图灵奖。
(6)拥有自主建设的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低于1.25,标准机架数1万架以上。
(7)规模实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
(8)资本认可:市值(上市)达到5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新经济委或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4653。
附联系方式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艳玲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