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完成税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
五、全力保障发票领购正常。推广发票申领“自主领票”功能,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即可“一键申领、自动发放”完成发票申领流程。税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纳税人正常领取使用增值税发票和税务UKey。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同时稳步推行全电发票试点,让更多纳税人实现“无介质”开票。
六、推行特殊事项免予处罚。对中、高风险区域纳税人,由于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中、高风险以外区域的纳税人因医学隔离、封闭封控管理等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对因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七、全力服务特定区域纳税人、缴费人。税务部门组建“税收服务专员”团队,积极为中、高风险区域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差异化办税服务,力争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实际办税缴费难题。
八、推广局长“码”上办问需。以各基层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纳税人扫码即可快速反映问题,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分类处理、分级办理、快速响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精准有效为纳税人纾困解难。
九、畅通退税“绿色通道”。打通线上退税渠道,将汇算清缴退税、减税退税、误收退税、出口退税等均可在“云端办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通过“莞慧退”退税新模式智能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符合退税条件的,可实现“当天受理、当日到账”。
十、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未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注销,主管税务部门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的,可在其做出承诺后,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出具清税文书。
【记者】施美
【通讯员】莞税宣
【作者】 施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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