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附件材料:
①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获奖情况等。
三、其他事项
为总结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请对2018-2020年度的入选企业进一步考察了解,组织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附件3),相关情况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