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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申报人审批人】那和留学生有关!福建省人事会厅发布通知

时间:2023-03-18 17:30: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申报人必须是创业企业的法定代理人。(2)在国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博士后经历。(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强、市长/市场潜力强;(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经营管理能力强,海外个体经营经验者优先。(请参阅)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各地收到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积极申报,择优推荐最多3名本地区留学回国创业人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请于2022年3月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厦门市人社局直接向人社部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须包含如下:

1.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附件材料:

①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获奖情况等。

三、其他事项

为总结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请对2018-2020年度的入选企业进一步考察了解,组织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相关情况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综合:东南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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