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领导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及相关证明、所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领导申报单位承担。收到申报项目后,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资料。
ight="360"/>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奖的注意事项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作出通报批评、取消项目立项、暂停项目拨款、责成项目主管部门追回已拨项目资金、终止项目执行、3年内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资格等处理。
(一)项目材料弄虚作假,有违规套取、骗取财政经费行为;
(二)在项目评审、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科研不端行为,或存在操纵专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行为;
(三)项目财政科技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私分等行为;
(四)不按要求接受监督检查,或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五)对于因非正当理由致使项目撤销或终止的;
(六)未按要求提出延期申请又不按照正常进度组织验收,或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
(七)不按要求进行提交年度执行情况、科技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