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本级企业R & ampd经费上组织补充申报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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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部门:桂林市科技局
申报时间:2022-07-01-2022-07-15
奖励范围
(一)我市6个城市和市在三大工业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企业自行研发ampd经费投入和R & amp正在进行d活动;R & amp;d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之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研发ampd费用税前扣除。
(3)企业在没有财政资金的情况下使用纪律、违规、违法行为。没有科研失信行为。
申报内容
(一)总量上的补偿
2021年R & ampD经费总额在1000万韩元以上的企业,2021年研发ampd经费无负增长(企业R & ampD经费达到2000万韩元时低于5%),2021年研发ampd根据经费的3%颁发了奖。个别企业每年的奖金总额最多为200万韩元。
(b)增量奖励
企业2021年研发ampd根据经费投入的增加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1.广西瞪羚企业,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的企业,2021年研发ampd根据经费投入增加的6%颁发奖项。
2.高科技企业,建立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的企业,2021年研发ampd根据经费投资增加的5%颁发奖项。
3.其他企业在2021年研发ampd根据经费投资增加的4%颁发奖项。
4.个别企业每年的奖金总额最多为200万韩元。
5.2020年没有向税务部门纳税申报,税前扣除,没有比较数据的企业不接受增加额。
(c)补充奖
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amp承担D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以及单项项目取得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2021年根据该项目实际获得财政科技经费5%的补助奖。个别企业每年的奖金总额最多为150万韩元。
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桂林市临界区青联路投资开发商务大厦北楼20层2006室)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2021年度企业R & ampd申报经费投资、财政上补偿申报单、总量上补偿、增加上补偿的企业请填写附件1。申报补助奖的企业请填写附件2。一式两份,单位正式盖章。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扫描件(3证合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报增加奖的企业,应提供广西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助理奖的企业是国家重点研发ampD必须提供计划/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文件、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到达证明(复印件)。
(2)同一企业可以同时申报上述三种类型的奖项。
(三)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审核企业申报。
(4)审核合格奖励计划,在桂林市科技局官方网站(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者验证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科技局、上市财政局批准向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
(e)其他要求详见原文附件3。
项目来源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科[2020] 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