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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申报】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还需要遵守哪些限制?

时间:2023-03-20 20:23: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垃圾焚烧企业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规范运行,自动监测数据虚假标记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垃圾焚烧企业二噁英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实现从源头到中间到末端的闭环监管,加大监测频次,提升监测覆盖面。

推进垃圾处置行业渗滤液、垃圾焚烧厂飞灰等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置能力,破解部分地区飞灰和渗滤液处置难题。

优化系统治理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充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从单一的部门监管转变为行业、信息化综合监管,实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系统化监管。

出台和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地方创新垃圾焚烧监管方式,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垃圾处理费拨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挂钩,建立奖惩结合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促进垃圾焚烧企业自觉规范运行。

充分运用轮值会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指导企业环境管理问题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垃圾焚烧企业运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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