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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申报内容怎么写】征收过程中,城市住宅被认定为危房,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时间:2023-03-17 19:16:4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措施维权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向当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住房和建设局或房屋管理局)了解及核实被征收人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情况,初步判断一下房屋是否存在危险情况。若无,可将有关部门答复作为证据留存,并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反馈有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危房治理的行为。

对于征收方作出的《危房告知》或《危房停止使用通知》或《危房拆除通知》等文件,被征收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初步判断相关文件是否合法:

第一,作出书面文件的行政机关是谁,其职责范围是否包括危房管理及治理;第二,该行政机关是否有申请危房鉴定的主体资格,及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三,对被征收人房屋进行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被征收房屋现状是否与有关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相一致;第四,有关行政机关根据鉴定结果拟对危房进行治理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等。

若被征收人难以对上述问题进行准确判断的,可以通过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有效法律建议。若被征收人自行判断,或经律师法律分析判断征收方是违法作出上述有关危房处理的相关文件的。则被征收人可就相关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文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在维权的前期和必要时,被征收人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危房鉴定,并将该鉴定结果与征收方出具的鉴定结果进行对比,然后视情况作为相关证据提交至复议机关或法院。

4、被征收人要注意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并防止房屋被征收方以危房治理为由强制拆除。若房屋被强制拆除的,被征收人也要及时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征收方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征收方就被征收人的全部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五、京言重要提示

在征收过程中,当依法征收、走法律程序实施征收进展不顺、且征收工作严重受阻时,有些地方的征收方则会“别出心裁”,通过其他路径,借口实施实质征收。通过“拆危房来征收”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面对这种情况时,被征收人也无需惊慌,因为征收工作需要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来进行,即便征收过程中同时存在危房治理情况,有关行政机关也应依法进行处理。被征收人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征收方还是危房治理机关,其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被征收人均可对其作出的违法行为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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