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在增值税期末进一步加大退税政策执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每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加额保留额,库存保留税额一次性退还。合格纳税人可以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机关提交留成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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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01 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想交税】-【一般退款(退税)税务管理】-【申请退税(增值税制度性保留退税)】进入处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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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步骤2
系统弹出处理指南点击【继续处理】进入退税申请书填写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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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步骤3
(a)基本信息
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退税银行可以从纳税人下拉框中选择。
1.“退税企业类型”:在适用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中,根据退税规定,根据公告第6条、第7条的规定进行判断,并选择相应的退税企业类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中,保留退税规定,选择“普通企业”。
注意:如果是小型企业,则必须与“企业计划型”相匹配。
2。《国民经济行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写。
3.资产总额: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年末的资产总额填写。
4.“营业收入”: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一个会计年度,计算方法为: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记载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包括纳税申报销售、审计补充销售、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由差额后销售额决定。
5.“企业计划型”: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填写“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计划型会自动出来。
6.“税收抵免申请文件标准”:系统根据企业类型自动选择。
(b)留成退税信息
1.如果“退税企业类型”是制造业等行业,还需要填写“特定行业销售”、“同期整体销售”和比例。上述销售的比重由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决定。申请退税前营业时间不到12个月,但超过3个月是根据实际营业时间的销售额计算决定的。
ignature=k377BlXSwnpVVccUe8bld62TqBQ%3D&index=5" width="640" height="307"/>2.“申请退还项目”: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择“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特别注意:纳税人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三)进项构成比例相关信息
所有栏次由系统自动预填,显灰栏次不允许修改,其他允许纳税人手动修改。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一栏由纳税人如实填写。其他栏次由系统预填。之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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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步骤四
根据提示点击“返回修改”可继续填写修改原申请信息,点击“继续申请”进到下一环节。
根据提示再次核对申请表数据,点击“继续申请”。
阅读声明,点击“确定”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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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步骤五
提交成功后,可以进“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跟踪事项办理进度;同时支持纳税人点击“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