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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处级干部评语】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学科建设的探索

时间:2023-03-16 14:35: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共产党是依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重视纪律,严守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中国成立初期,处于新的历史方位的中国共产党面对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新探索。

通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严守纪律的认识和觉悟。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党员干部中出现了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现象。“如果以功臣自居,认为天下是他们打的话,党和人民必须得到很高的地位和待遇。他们看不起党外人士,看不起群众,看不起党的组织和纪律,看不起政府和法律。”(《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01页)一些共产党员在“党议炮弹”面前经不起诱惑,发生了违反党的政策和纪律的行为。中共中央委员会认为:“党内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因为部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低,思想觉悟不高,不能正确认识到作为党员的标准。要不断提高各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卷,206页)中共中央在这一时期先后印发了《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通知》 《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在党内进行了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性认识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刘少奇提出“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系统地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八项标准”。强调党员要了解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要有共产主义信念。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强调:“要对党员进行普遍教育,使所有党员了解成为共产党员的标准。”这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党员的认识水平和纪律意识。

建立健全实务用制度,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新中国成立一月多以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周德任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不到一年,“除个别地区外,县委以上各级党委都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解放军团以上各级党委已经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当时纪律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形势发展的必要性,1952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以一批干部为纪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地方党委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5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明确规定党的团结是基于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团结,是“党的团结的唯一中心是党的中央”。在此期间,中共中央通过颁布各种决议、命令、规定、批文、条例等,建立了一系列严格严密的纪律制度。同时加强制度的精细化和具体化,确保制度有效运作。毛泽东在相关指示中提出要承认“个人贪污1亿韩元”等6种行为为“大老虎”(大贪污犯)。中共中央看到与情节和纪律相抵触的轻重,对“警告、调动、免职、开除党籍、各种有期徒刑、枪毙”、党内违法乱纪的某些行为,“可以开除党籍”、“开除党籍”、“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党籍”

要求严格要求党的高级干部,严惩党内腐败和堕落分子,营造良好的纪律氛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严格要求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高级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处分非常严格,党内功劳很大,绝对不能有可能违反党的纪律的特殊党员。毛泽东在1951年中共中央处置腐败分子刘青山和张子善时这样指出。“两个人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力大,所以要下定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人、200人、2000人、20000人和20000人犯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只有严肃处置“核心少数”,才能发挥“核心作用”。1952年1月毛泽东指示“三反”运动时,强调“运动的第三阶段是以组织干干力搜索大贪污分子,抓住大大小小的老虎(千万元以上的小老虎,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010-;治国是治国,治理要抓住关键的少数人。1952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毛泽东年谱(1949—1976)》,要求县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在一定会议上进行公开、深刻的自我批评,并要求地位书记、委员以上干部写书面审查向中央报告。1954年,中共中央专门制定了针对全党中高层干部的轮训制度。在此期间,军队内部要先后处理生活腐败堕落的高级干部,在公告《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干部一律作自我检讨并作出鉴定的指示》中要求对团以上干部进行普遍教育,对犯错误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和报告。新中国成立初期,严格要求党的中高级干部严惩腐败因素,使党内逐渐形成较好的纪律氛围。

有针对性地进行主题实践活动,解决党内纪律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党在一定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创作。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很少。过去和敌人战斗时的那种绝望精神很少。但是,重视地位、名誉、食物、衣着和工资的高低,争夺名声和利益的事情增多了。”(《中央军委及总政治部关于制止某些高级干部腐化堕落违法违纪的指示》第7卷)

作风。1951年中央政治局又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特别是要切实清理蜕化变质和违法违纪分子。1952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中要求,要结合“三反”运动有效清除党内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经过整风、整党、“三反”运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得到了极大加强。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提升纪律建设的实效。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周恩来等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为全党严守党的纪律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一方面严于律己,为广大干部树立清正廉洁的好榜样。1950年5月沈阳市决定在中心城区修建开国纪念塔并铸毛主席铜像,毛泽东得知后在来函“修建开国纪念塔”处批“这是可以的”,在“铸毛主席铜像”处批注“只有讽刺意义”并明确强调“铸铜像影响不好,故不应铸”(《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第143页)。另一方面严格治家,反对任人唯亲,绝不允许子女亲属搞特殊。1954年4月,毛泽东在《致石城乡党支部、乡政府》的信中要求地方组织对自己的亲属放手管理而决不能搞特殊,“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81页)。周总理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并定下“不准请客送礼”“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等著名的“十条家规”。老一辈革命家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要求身边人,也确保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纪律建设取得重大成效。(作者:吴阳松,系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基地副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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