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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关单位意见】房屋建设局:宣传资格审查意见-学习申报技术

时间:2023-03-16 05:10: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建设局:资格审查意见公示-学习申报技术

四川省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告

2019年5日

(公开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布审查意见。

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包括复议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根据川建心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网上提交申报申请文件,在2019年3月29日17日之前完成网上上诉工作。逾期未上诉的,视为放弃上诉权,系统不再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和公民就申请人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申报的,应当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单位申报需要加盖官方印章并留下联系方式,个人申报需要签署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不受理匿名、伪造等无效申报)。

本公示不过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申请人要警惕非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阳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成都市住宅和市中心建设局窗口。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电话:028-86917535(建筑业资格)

附件:建设资格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清单

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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