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妍:最近因为工伤补偿头很大,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小云:发生什么事了?
小燕:我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了近一个月,有一天,我不小心从高空掉了下来,被单位及时送到医院,医疗费都由单位支付。出院后继续养伤,单位没有给我报工伤,我自己报工伤,人事部工伤认定决定和上海等级鉴定已经出来了。
小云:那么直接要求单位赔偿就可以了。
小燕:但是单位认为我非法操作导致了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请让我承担全部责任。不知道单位的陈述是否有根据。
小云:具体情况最好咨询工会的小艾!
苏联问题的焦点是,劳动者因非法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我们刚刚成功仲裁的一个事例和苏联的情况差不多,可以参考。
外籍农民工毛某去年被介绍在连云港一个建筑工地工作,因此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第29天,高空作业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断了三根肋骨,单位及时送到医院,全部支付了医疗费。某手术后出院,赔偿问题和单位未能达成一致,某在自己申请工伤确认后,被人事部认定为工伤、伤残十级。
由于公司没有向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某主张向用人单位赔偿工伤,单位承担了部分责任。自行协商时,某要求部队赔偿10万韩元,单位同意只赔偿2万韩元。赔偿额差距太大,谈判陷入僵局。某的家乡又遇到传染病,来到连云港无法处理此事,于是向工会申请仲裁。
市职员法律援助中心职员接到某的要求后,立即与用人单位了解情况。用人机关不否认此事,但对某的工伤赔偿有异议。部队认为,某某自己在这场事故中犯了错误,他自己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对此,工作人员依法解释说,工伤不以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为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杀自残除外)。如果单位不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就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利。职员的解释消除了雇主的疑虑,单位也要求工会帮助调整。
由于疫情原因,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了耐心的调整。市总工会、工程所在地工会和人事部多次沟通协调,向雇主宣传《安全生产法》 《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法令后,双方于8月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某某的工伤赔偿金6万韩元。
对于苏联,可以继续与单位协商,申请人或工会可以帮助调解,如果不想仲裁或不仲裁,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特别提醒:工伤保险费是雇主的单方面缴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内外法律将工伤认定为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原则。因此,劳动者即使在工作中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按时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将面临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的工伤赔偿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