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检查批次验收时,必须填写现场验收和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厂共同签署,并在单位工程完工前验收,以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
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单位(子单位)项目名称、检验批名和编号将填写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验收项目:按照相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内容,对应多行检查记录,则无需填写两次验收项目。
编号:输入与接受项目相对应的条款编号。
4.验收部位:填写本组验收各检查点的部位,各部位各占一间,下一部位另建一排。整个检查项目可分为地区、建设段。
5.验收情况记录:应使用文字说明、数据说明等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明确指出不合格超标。对于定量描述的样品项目,请直接输入检验数据。如果验收规范没有具体要求,例如只规定要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我们就要找到这边的相关标准,按照相关标准填写验收情况记录。验收记录中提取的项目是数字,单击原始记录,根据规格要求的偏差范围生成具体的数字,仅供参考。在施工实际中填写原始记录数字应该是在施工现场实际获得的实测值。)。
这5个工程类微信公众号立足实战,追求实用性,值得关注!
6.注:如果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应表明是否修改,是否可以审查。
明显不合格的个人不包括在检查批次内,可以先处理后组织验收。
对于检查部署中明显不合格的个人,经验丰富的验收人员在现场很容易发现。例如,可以通过观察墙大倾斜、混凝土浇筑、模板、上升型等来判定。这些个体的质量水平往往与其他个体有很大差异,纳入检查批次会提高验收结果的离散性,从而影响整体统计结果。这些组成部分、个人可以不包括在检查批次统计中,但必须处理,以满足合格要求。例如,重新修筑倾斜的墙、提升模子、重新倒入提升模具的零部件,最终目的是处理合规,以保证工程质量,不影响检查布置的整体验收。
检查:监督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
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质量检查员”
9.记录:写这个记录的人的签名(施工人员/专业工厂)
10.接受日期:输入现场接受的当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