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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开票申报】案例说明:年度发票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实务业务提案

时间:2023-03-12 18:39: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年度发票,一个财务从业者不能逾越的坎,每个财务从业者或多或少都遇到了年度发票的问题,年度发票涉及哪些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下面从实务中多年来发票常见的情况、跨期间发票处理原则、对实务工作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1、年度发票5种情况及会计、税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上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上一年没有收到发票,上一年已经提前提取了费用,今年在汇算清缴前收到了发票。

案例:甲公司于2021年11月产生了10万韩元的会议费,支付费用后,年底之前没有收到发票,年终结算时根据发票金额10万韩元确认了费用。2022年3月收到了发票。(简化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2022年3月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用:管理费-会议费10万韩元

贷款:管理费-会议费10万韩元

发票原件作为本凭证附件,发票副本作为2021年预计费用的附件。

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获得有关费用、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发生金额暂时计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要补充对此费用、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季度预缴时可以根据账面利润预缴。

今年汇算清缴前收到相应发票的人: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扣除。

第二种情况:上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上一年没有收到发票,上一年已经提前提取了费用,今年汇结算前没有收到发票。

案例:甲公司于2021年11月产生了10万韩元的会议费,支付费用后,年底之前没有收到发票,年终结算时根据发票金额10万韩元确认了费用。2022年8月收到了发票。(简化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2022年8月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用:管理费-会议费10万韩元

贷款:管理费-会议费10万韩元

发票原件作为本凭证附件,发票副本作为2021年预计费用的附件。

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获得有关费用、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发生金额暂时计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要补充对此费用、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季度预缴时可以根据账面利润预缴。

截至2022年5月30日,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课税调整,并相应提高应纳税所得额10万韩元。到2023年5月30日为止,2022年折算时再去补充。

第三种情况:上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上一年没有收到发票,上一年没有预付款用途,今年汇结算前收到发票。

案例:甲公司在2021年11月产生了10万韩元的会议费,支付费用后,年底之前没有收到发票,年终结算时没有会计处理。2022年3月收到了发票。(简化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2022年3月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方:上一年度损益调整10万韩元

贷款:预付10万韩元

借方:应税大象税捐-所得税2.5万韩元(10*25%=2.5)

贷款:上一年度损益调整25000韩元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的利润7.5万韩元

贷款:上一年度损益调整7.5万韩元

税务处理:

今年汇算清缴前收到相应发票的人: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扣除。

第四种情况:上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上一年没有收到发票,上一年没有预付款,今年汇结算前没有收到发票。

案例:甲公司在2021年11月产生了10万韩元的会议费,支付费用后,年底之前没有收到发票,年终结算时没有会计处理。2022年8月收到了发票。(简化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2022年8月收到发票的时候。

借方:上一年度损益调整10万韩元

贷款:预付10万韩元

借方:应税大象税捐-所得税2.5万韩元(10*25%=2.5)

贷款:上一年度损益调整25000韩元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的利润7.5万韩元

贷款:上一年度损益调整7.5万韩元

税务处理:

到2022年5月30日为止,在收回2021年企业所得税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在取得发票后要去进行追补申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戒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与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说超过5年的发票,相应成本费用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五种情况:上年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本期的情况。

案例:甲公司2021年12月发生差旅费800元,年底尚未取得发票。于2022年1月员工来报销此项费用并取得发票。(简化不考虑增值税)

会计处理:

2022年1月取得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800元

贷:现金800元

税务处理:

由于金额较小,可以看成是当期费用予以扣除。

二、跨期发票涉税处理应把握以下原则:

(1)所得税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申报预缴,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

(2)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在做出与项申报及说明后,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先纳税调增费用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年度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在申报追捕扣除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4)追补时限不得超过5年。

总之,费用真实发生的,跨年也可入账,申报可以补扣,但时限不能太长。

三、实务工作建议

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尽管跨期发票也可以申报补充扣除,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于企业内控管理需求,企业还是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有些费用较大且真实发生,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暂估做账,这样预缴的时候能起到延迟纳税的效应向全体员工强调发生费用后要及时报销;

(2)及时核对账面的预付账款,要求供应商及时开票;

(3)通过制定财务报销制度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强调发生费用后要及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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